浙江台州发电第四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
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总投资约为86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境内浬浦镇,计划于2014建成。项目业主为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20%自筹、80%银行融资。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受委托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UPS
二、闭式循环冷却水泵
三、电磁除铁器
四、除盐水系统
五、离相封闭母线、高压厂用离相封闭母线
六、汽机辅助水泵
七、磨煤机过轨吊
八、煤斗空气炮
九、锅炉仪用、除灰空压站
一0、带式输送机
一一、锅炉燃油泵
一二、水工滤网
一三、水工闸门及闸槽
一四、卸船机
一五、原水预处理
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须提供当年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具有良好的程运行业绩,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签字页、主要技术参数。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个别产品除外)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10点;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出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