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3-10-18
所属地区:广东
1、 受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厂址位于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东距大埔县城15km。本项目为“上大压小”异地新建工程,建设2台600MW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留有再扩建2台同类型机组的可能性。工程计划于2013年10月开工,1、2号机组拟分别于2015年7月和2015年10月投入商业运行。本期工程建设2台600MW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主机采用上海电气集团产品。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第1包:仪用及检修空压机(含后处理、储气罐
DD201304/01 仪用及检修空压机(含后处理、储气罐) 7台螺杆空气压缩机
7套压缩空气后处理装置 11座储气罐
第2包:防堵振动煤斗 防堵振动煤斗 12台
第3包:启动锅炉(含辅助油系统) 1台
第4包:脱硫系统浆液泵
脱硫系统浆液泵 石膏浆液排出泵 4台
滤液水泵 2台
废水输送泵 2台
石灰石浆液输送泵 4台
事故浆液返回泵 2台
吸收塔区排水坑泵 4台
制浆区排水坑泵 2台
脱水区排水坑泵 2台
废水旋流器给料泵 2台
石膏浆液返回泵 4台
第5包:脱硫系统工艺水泵、除雾器冲洗水泵
脱硫系统工艺水泵、除雾器冲洗水泵 工艺水泵3台,除雾器冲洗泵4台
第6包:故障录波(包括发变组和线路故障录波)
220kV线路故障录波屏1套;发变组2套
第7包:厂用电切换装置 4套
第8包:母线保护装置 2套
第9包:厂用分支封闭母线
厂用分支封闭母线 580三相米(厂用分支)+60三相米(励磁回路)+60两相米(励磁回路)
第10包:料位开关 206支
第11包:锅炉炉管泄漏检测装置 2套
第12包:锅炉火检及冷却风机 2套
第13包:电子汽车衡 2台
第14包:带式输送机胶带及硫化机 B=1600的皮带长度219米;B=1400的皮带长度3478米;B=1200的皮带长度2910米;接头硫化机共3套
第15包:电动犁式卸料器、电动刮水器、电动挡板三通管、缓冲锁气器及仓壁振动器
第16包:排污水泵及管道泵 排污水泵23台、管道泵1台
第17包:煤场喷洒系统及栈桥冲洗器 煤场喷洒系统60台、栈桥冲洗器200套
第18包:污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含生活污水处理、含油废水处理、机组排水槽设备及离心脱水机))
第19包: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1套
第20包:化学实验室设备 1套
第21包:四大管道工厂化加工 两台套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所有四大管道、管件的工厂化加工配置
第22包:滤水器 电动滤水器(DN600、DN300各2台。)
第23包:四大管道进口管件 两台套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所有P92材质的原装进口管件
第24包:润滑油净化装置 进口品牌润滑油净化装置(处理油量9 m3/h、3 m3/h各2台)
第25包:补给水取水泵船 1艘(含设备安装及单体试运、配合机组整组启动试运。)
第26包:主厂房中央空调系统(含主机、末端空调设备及冷却塔))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的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进口品牌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3) 投标人所供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1) 投标人所供产品品牌应具有至少为两个单机容量600MW以上(含600MW)国内燃煤发电工程提供同类设备的运行业绩(投标产品品牌业绩),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的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4、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2日。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8日 ,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5: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
4.2.1、招标文件售价:具体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2、发售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2.3、发售方式:
方式一、派员前来购标室办理购标事宜:(1)现场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2)现场缴纳标书款;(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采用邮购+汇款方式办理购标事宜:(1)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同时附上支付凭证复印件)至购标室;(2)注意查收快递,以便及时接收来自购标室的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和发票;(3)收款人账户信息见第4.3.4条。注意:及时传真《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同时附上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在传真后应及时与发售招标文件的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确认。
5、投标报名: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取全部满足本项目报名要求并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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