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5MW风电场工程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小草湖风电场工程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5MW风电场工程通过了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为《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49.5MW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06〕1772号文件)。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5MW风电场工程位于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县城北25km处小草湖风力。
二、招标内容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5MW风电场工程施工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Ⅰ标段:塔架基础施工
Ⅱ标段:塔架吊装及相关
Ⅲ标段:升压站建筑及安装
三、资格预审
(一)有意向的投标商应在2007年3月23日17:00前分别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应按时寄送(以邮戳为准),谢绝来访,同时须提交传真和电子邮件(传真及电子邮件见联系方式)。
(二)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资质业绩
Ⅰ标段及Ⅱ标段投标商应有与本工程相应标段类似得风力发电场施工业绩(独立完成,以完工并运行良好);考虑到新疆地区气候及风电场环境的特殊性,投标人上述业绩还应是与新疆地区环境气候类似得风沙地区施工业绩。
Ⅲ标段投标商应为国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企业(含贰级),或者为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企业(含贰级)。
3、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各投标单位还应符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得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
3资质、资格和能力证明材料
4业绩(必须附说明及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5银行资信证书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证书
9其他相关资质文件
(四)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卖方将得到预审未通过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卖方将得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高艺
电话:010-88026788-8812
传真:010-88026758
E-mail:gaoyi@chdt.com.cn
招标人: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316号
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张民
电话:0991-4882129
传真:0991-4882129
E-mail:zm2218@sohu.com
来源:中国工程项目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