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上饶经开区获悉,为适应经济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加大对工业项目引荐者的奖励力度,推进形成更为广泛的大招商格局,近日,《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对引进工业项目给予奖励。
《办法》规定,招商引资奖励对象是指为上饶经开区引进工业项目的,在促成项目入园起到主要作用的引资人或引资单位。奖励标准为固定资产投资额在0.5亿元—30亿元的工业项目,按单个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万分之五计进行奖励(税后);落户企业属世界500强和外资项目的,奖励标准按上述标准的两倍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亿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
据介绍,奖励由经开区招商安商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工业招商项目奖励工作的调度、核算、协调和组织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落实奖励政策。建立经开区工业项目招商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在项目签约后,经开区招商公司在第一时间主动与引资人或引资单位签订委托招商项目协议书,并代为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周明 刘璐 夏濛)
文章来源:上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