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台湾地区和韩国的焊接ASTMA-312不锈钢管材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上述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最晚于2016年12月1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17年1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2年12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进口自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焊接ASTMA-312不锈钢管材反倾销征税令。2000年10月16日,美国商务部第一次延长对韩国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征税令。2006年8月28日,美国商务部第二次延长对韩国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征税令。2011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第三次延长对韩国和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征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