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消息,微特电机近日发布公告称,因生产的26台电动机产品严重不合格,被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市监局”)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27日,市监局在2016年三季度国家监督检查中检出微特电机生产的“YE3-132S-45.5KW超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因效率测定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
至案发时止,微特电机共生产该电动机26台,销售价格945元/台,抽样3台,库存23台未销售,货值2.46万元,无违法所得。
为此,市监局对微特电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库存的23台不合格电动机;处罚款3.2万,上缴国库。
微特电机表示,此次不合格为偶然事件,之后会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理解,加强产品质量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