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东营海事局获悉,近日,东营海事局对我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船舶防污染设备进行集中铅封。目前已集中铅封船舶11艘,铅封排污阀29个。
据悉,东营海事局针对近期检查发现部分船舶铅封老化脱落、部分拟长期在渤海海域营运但防污染设备未铅封等情况,要求辖区内各有关航运公司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对船舶铅封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并督促未铅封或原有铅封老化的船舶向海事部门及时申请铅封。
根据统计名单开展防污染设备集中铅封,执法人员严格检查船舶的管系,对船舶的污油水系统排放阀以及代替阀门予以铅封,对铅封未标识、排放阀标识错误等问题,责令船方予以整改,目前已集中铅封船舶11艘,铅封排污阀29个。
做好已铅封船舶污染物的跟踪管理,执法人员通过检查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记录、防污染作业报告等信息,对船舶污染物形成闭环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