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沧州市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35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突出重点治污,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海水水质要求;对24个沿海村庄(居委会)进行整治,22个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市18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
立足狠抓近岸海域治理,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地表河流跨县界加密监测,切实掌握近岸海域和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同时,强化重点河流污染治理。严格实施重点河流生态补偿考核,开展全市河流断面和近岸海域水环境排查整治,清理河道垃圾6万立方米,拆除沿河违建1600平方米,清理挖塘19家、网箱295箱。
加快加油站防渗改造。截至6月底,全市749家加油站、2899个地下油罐,完成改造597家加油站、2300个地下油罐,完成率近八成。此外,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投资2.34亿元推进沧州经济开发区、东光开发区、沧东工业园区、南大港东兴工业区、盐山正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沧东污水处理厂已具备试运行条件。
同时,我市与中国环科院和专业机构制定了《沧州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服务合作框架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持续开展河流巡查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呈报各市级河长,通报各县(市、区),已累计发现处置问题169个。
下一步,我市将强力推进水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24个沿海村庄(居委会)和全市638家海水养殖单位环境监管,切实抓好近岸海域水环境治理。着力推进重点河流污染整治,以每个河流断面周边3公里范围为治污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对非法排污口一律封堵,对垃圾堆放等问题立行立改,严厉打击涉水企业、畜禽养殖非法排污行为。同时,严格督导渤海新区“七河一连通一治理”以及黄骅、青县重点治污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