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计量院受鹿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抽查行动。
温州市计量院严格按照市质监局发布的《关于实施监督检验样品购买工作的通知》以及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要求,实施抽检分离,规范抽查、检验、后处理各环节程序,监督抽查全区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重点为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食用油、调味品等预包装食品,于11月底完成区质监局指定必抽企业的66个批次商品抽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我院抽查检测结果,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不合格批次进行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举大力推进鹿城区“双随机——公开”计量监督工作,杜绝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上弄虚作假、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