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互感器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乐市监发【2018】101号),乐清市监局开展了全市互感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关键零部件型式一致性的现场确认以及抽样、封样工作后,委托省计量院开展互感器计量性能、互感器标志、结构的型式一致性检查。具体检测结果如下:本次监督检查实际抽查23家生产企业23个有效批次电流(电压)互感器产品,计量性能检测结果均符合检定规程和产品标准的要求,但在一致性方面还有所欠缺,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型式控制要求,其中关键零部件不一致的有1家企业。
乐清局将根据检测结果,对生产不符合型式控制要求的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今后,乐清局将加强型式批准事中事后监管,并建立完善周期性的型式专项监督模式,对生产、销售、使用中存在的产品型式控制问题,从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生产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