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经信委等单位印发《上海市低效工业用地标准指南(2019版)》的通知。
明确对《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涉及的电力、化工、电子、钢铁、有色、建材、医药、机械、轻工、纺织、印刷、船舶、电信等15个行业,共536项内容(淘汰类337项、限制类199项)进行限制和淘汰。
部分泵企制造项目在列。
本站已代大家通读《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2018版)》全文,提炼以下要点:
1、对《负面清单》中所列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工艺、装备、产品等以及环境污染违法情况的,按规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2、对《负面清单》中所列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应按规定期限淘汰,届时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和转移。
3、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限制或淘汰期限,如“(2021年)”是指“应于 2021年底前限制或淘汰”,未标年份的应立即限制或淘汰。PS.全文绝大部分条目未标括号,意即应立刻被限制或淘汰。
4、本《负面清单》所涉标准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在本市范围内以本《负面清单》为准。PS.意即在上海地面,这是最终必须执行的标准。
涉及到泵相关的如下:
二、限制类清单
(八)、机械
13、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
14、35kv S7及以下系列变压器
17、工业园区外的热处理、铸造、锻造、电镀生产工艺(在线加工企业生产点除外)
(十二)、落后产品
23、未达到能效限定值的通风机(GB19761)生产企业
24、未达到能效限定值的清水离心泵(GB19762)生产企业
25、未达到能效限定值的容积式空气压缩机(GB19153)生产企业
26、未达到能效限定值的冷水机组(GB19577)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