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责任单位吉阳区迅速行动,赶往现场进行整改处置。
该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港门村上村二路7号阳光公寓与13号公寓之间的墙上装有一个居民生活用水抽水泵,抽水时产生噪音,尤其在半夜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且该抽水泵暴露在空气中,无降噪设施。
7月17日,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核实该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经调查核实,港门村上村二路13号—15号使用的抽水泵抽水时,存在噪音扰民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依法依规严格处置,对该群众信访举报件当事人下发接受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当事人承诺7月18日17时前对抽水泵整改安装密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