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获悉,青岛旭光轴承有限公司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旭光轴承有限公司进行相应处罚,并处罚款2000元。
信网了解到,2021年12月17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王台街道环台北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有规格型号为HGH20CA的导轨滑块31件;规格型号为HGH30CA的导轨滑块2件,经厂家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产品包装上红绿颜色商标,为侵犯上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包装。现场有规格型号为HGH25CA的导轨滑块15件;规格型号为HGW35CC的导轨滑块4件,经厂家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产品上红绿黑颜色商标,为侵犯上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于2月11日,依法对青岛旭光轴承有限公司下达了青黄市监处罚〔2022〕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导轨滑块(规格型号为HGH20CA的导轨滑块31件;规格型号为HGH30CA的导轨滑块2件;规格型号为HGH25CA的导轨滑块15件;没收规格型号为HGW35CC的导轨滑块4件)共52件,罚款2000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岛旭光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钢材产品生产;轴承销售;轴承制造;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等。
为落实此事,信网联系到青岛旭光轴承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配合西海岸市场监督管理局走相关流程。“进货的厂家和注册商标的公司打官司输了,所以不能用人家的商标了,但是当时厂家并没有通知我们,并不知道商标被其他公司注册,如果没有检查,我们还是不知道。现在相关部门已经把货物都收走了,我们也就不卖了。”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