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述:我于07年7月15日在国美嘉兴店,用4000元购买了一台MSZ-DB09VC三菱电机空调,发票号:00282974。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设计和质量问题,无法实现正常的使用要求,800热线态度很差。具体情况如下:
1、08年春节前天气很冷,空调制热后出风口吹出的只是冷风,向800热线报修时受到了接线员的强烈回音,天冷不制热完全正常(实际上该空调因设计上没有电加热,因此就没有应有的制热功率,而无法正常制热。已经得到相关人员的证实)。经再三投诉后,维修人员不是维修而是在维修单上给出了“上门向用户解释说明”的结论。我在维修单上提出对产品质量不满要求改进并回复的意见。至今未见回复。
2、09年春节后再次报修不制热,维修人员硬说我没调好,开机运转后人就走掉了(实际上该空调为了号称节能,在设计上没有达到应有的制冷功率,因此就无法正常制冷)。
3、09年8月再次报修不制冷,空调制冷后最低温度白天34,晚上也要30度。而且会随室外温度的变化而同步变化。维修人员硬说是正常的。要他出维修单也不出。
4、因上述问题我打800热线投诉。要求他们售后负责人接听,接线人回复他们没有负责人,只管接听记录,会有人给我回复的,但至今已有半年多了未见任何回复。
上述事项有相应的录音。
为此,我强烈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和《产品质量法》,进行退一赔一的赔偿。否则,我将(年年315、天天315)采取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权到底。请你们尽快帮助解决为感。
在这里我提醒三菱电机空调,小心丰田喊你回家㘅吃饭。
附:三菱电机回复:接到沈先生投诉情况,自首次接到用户来电以来,本公司客服中心和特约服务商嘉兴五通一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积极对应。以下是本公司对用户投诉中所陈述内容的疑惑:
1、用户多处提到其使用的本公司空调机MSZ-DB09VC发现“…存在严重的设计和质量问题…”、“…因此就没有应有的制热功率,而无法正常制热。已经得到相关人员的证实”、“…在设计上没有达到应有的制冷功率…”
※本公司各系列产品均经过国家检测机构检验认证合格后上市销售,用户得出上述判断的依据是什么?是否经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试验?所谓“相关人员的证实”究竟是何方的人员?有没有相关的事实依据进行证实?
2、对于用户描述的报修不制热和不制冷
※对于空调机的制冷制热原理,本公司应用户要求多次安排服务商上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该空调机正常,并不存在任何方式的维修,确认该空调机无故障。
3、用户描述至今半年多未见任何回复
※虽然经过检测该空调机正常,但是用户提出需求时本公司仍安排服务商上门为用户检测和说明;在上门调查中用户也表现出不配合。
本公司始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规定,并以公司更严的实施细则维护其合法权益,用户提出的退一赔一并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依据,所以本公司不予以支持。用户对本公司产品有较多没有事实依据的臆测,并且有很多不符合事实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