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的指标将分解到企业头上。” 12月2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高东升在 “碳金中国策论坛”上表示,“十二五”约束性指标的分配对象将由地方政府转向行业和企业,国家重点监测考核的企业数量可能由“十一五”期间的1000家调整到3000家甚至5000家。
“未来要把80%以上的企业纳入到我们的管理范围。”高东升希望,企业能由“被减排”走向“自觉减排”。
企业应加强与政府互动
“中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责任在于企业,出路也在于企业。”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桢在论坛上指出,在资源环境领域,行政手段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后需要加强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低碳经济的竞争中,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关系。
“比如碳排放交易体制的建立、碳捕集和封存技术的应用,” 他说,“没有政府与企业的顺畅合作,结果简直不可想象。”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对这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表示了认同。他认为,这种政府与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应该是互动的、积极的,中国企业应当从被动服从或者主动配合,走向积极参与,甚至主动游说。
“政府很多政策是非理性的。”他指出,为实现“十一五”约束性指标,地方政府拉闸限电、停产限产等强制性行政手段不利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经营,更不利于老百姓的正常生活。
“因此,在实现低碳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不但应该主动配合,更应积极参与,不光要给政府以反馈,甚至还要适当给政府加压。” 潘家华说,唯有这样,企业才有可能在第四次产业革命中,找到引领行业发展的机会。
孙桢建议,未来的减排机制安排应鼓励诚信者。“比方在将来普遍开征碳税时,政府可以对诚信企业适当减税,以促进二者的合作。”他表示,企业的可信度将大大降低管理成本。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日表示,经初步估算,今年前三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十一五”节能目标有望如期实现,而减排目标已提前完成。但是,近来各地纷纷拉闸限电、停产限产的现象表明,“十一五”约束性指标的及时完成,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动,在行政问责和行政处罚等手段的高压下,地方政府和企业被迫做出了节能减排的姿态和行动。
碳排指标将纳入企业考核
“今年工信部已经公告了18个工业行业共计208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下一步将把碳排放指标纳入到考核企业产能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当中,并按照这个综合指标来淘汰落后产能。”高东升透露。
他认为,中国的工业产品绝大部分要出口,而国际社会都开始考虑加征碳税、碳关税等,一旦中国企业达不到相关指标,将很难应对国际市场竞争。
“十一五”期间,由于只设立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约束性目标,有些地方在执行过程出现了前松后紧的现象,少数地区甚至采取了一些错误的做法。据悉,针对这些经验和教训,“十二五”规划将出台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单位GDP能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非化石能源比重、森林面积、蓄积量等多个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这些指标会分配到各个地方、各个行业,并落实到一些具体的企业和单位。
“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上,“十二五”期间将在“十一五”基础上增加氮氧化物和氨氮化物。”高东升说。
同日,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副总工程师徐京生印证了这一说法。他透露,氮氧化物会列入“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总量控制范围,而控制氮氧化物的实质就是“脱硝”。今后会像强制“脱硫”一样实施强制“脱硝”。
环保部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赵华林11月29日表示,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将由两项扩大到四项。中国“十一五”两项约束性污染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0%。
能耗统计口径不一
“狠抓节能是减少碳排放最现实的选择,节能涉及到众多领域,如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能源的梯级利用和智能电网的改造等等。”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在论坛上表示,“这些方面都大有可为。”
但他表示,根据权威部门的数据统计,2009年我国工业能耗占到经济社会总能耗的71.3%,建筑使用能耗占到26%,仅这两个数据相加,已经占到社会总能耗的97%。
“可能有个别地方的统计存在一些重复,但这里所讲的建筑使用能耗,并没有包括建材的生产和建造过程中的能耗。” 王玉庆说。
他认为,应变“单位控制”为“能源增量的总量控制”。“以单位能源消耗强度计算的减排目标受GDP的影响,变数很大,不易考核和衡量。以能源增加的总量作为低碳发展的控制目标会更有成效,更能体现我们的决心。”王玉庆说。
据工信部估算,18个重点行业中落后产能占总产能的15%到25%,各个行业比例不一样。“要大力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在建筑使用能耗上,要严格执行并逐步提高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加快耗能建筑的节能改造,亦是建筑节能的当务之急。” 王玉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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