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PGMCT-10-061攀长特大型工模具钢锻材生产线项目3台修磨机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 本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国债及国家投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交货地点:四川省江油市三合镇;招标范围: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大型工模具钢锻材生产线项目三台修磨机组(包括除尘系统),即第1包:一台多磨头锻造圆钢砂轮修磨机组(包括除尘系统);第2包:一台方扁坯砂轮修磨机组(包括除尘系统);第3包:一台多磨头台车式锻造圆钢砂轮修磨机组(包括除尘系统)。投标人负责各台机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实施交钥匙工程(土建基础施工除外),相关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标包划分:3台机组分别设为三个标包。 3、每一标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2005年-2010年在钢铁行业已投入使用的类似规格机组2台套及以上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本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收原件); 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收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经招标机构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单、电汇、网上银行四种方式)。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名称、缴费用途(如:**编号**项目标书费),然后到上述地址办理标书费交款确认登记手续,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其中,通过现金存款或银行进账单缴纳的,应提交交款凭证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发票;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缴纳的,应提供交款凭证复印件(可传真),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12日10时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