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任丘市淀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水利厅核准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其它准备工作已就绪,
具备了招标条件。受招标人“任丘市任丘淀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处”的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
开招标,选定承包商。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任丘市淀边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包括古州、西大坞和苟各庄三座泵站的更新改造。本次招标为西大坞和苟各庄两座泵站的水泵和电气设备的采购。
本次采购共分三个标段,其中西大坞泵站水泵采购设一个标段,苟各庄泵站水泵采购设一个标段,电气设备采购一个标段。各标段的主要采购内容
为:
(1)西大坞泵站水泵采购标:
水泵型号:HT500-35(10台),电机型号Y2-315M-10,55KW(10台),还包括水泵底座、电机底座、蝶阀、止回阀等附件。
(2)苟各庄泵站水泵采购标:
水泵型号:900ZLB-70(5台),电机型号Y2-355L4-12,185KW带测温元件(5台)。还包括拍门等附属管件。
(3)电气设备采购标(两座泵站):
主要包括:变压器S11-1600/35/0.4 1600KVA(带测温控制装置)1台、站用变压器S11-50/35/0.4KV 50KVA1台、变压器S11-M-800/10/0.4(带温度
测控装置)1台、站用变压器S11-M-50/10/0.4 1台、35KV计量箱、10KV计量箱、低压进线柜 GCS、电机软启动柜、站用电柜 GCS(改)、低压配电
柜、电动机自耦降压启动柜等。
2、交货时间:2011年5月31日。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水泵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相应标段内水泵生产资质的设备生产商,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400万以上
;
电气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认证等资质证书和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
500万以上。
3.2 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的成功经验。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2011年1月1日、2日、3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周梦 13691412393
电 话:010-59893732 010- 88205 060
传 真:010-59893732
邮 箱:bj_zbgs@126.com
邮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