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恒压供水设备8套(详见招标文件)
其中:两台泵一组,2台互为备用型,共计5套;三台泵一组,3台互为备用型,共计3套。每套设备均由2~3台水泵(含配套电机、控制柜)、1套隔膜气压罐、1套变频恒压控制系统、1套恒压供水终端构成。
2. 到货时间:供方报出设备的最快交货时间,成交后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合同。
3. 交货地点:需方用户现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方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方(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证明。
2) 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经营业绩,在煤炭行业业绩突出,有能力提供所竟标的货物。
3) 在专业设计、技术人员、货物设施、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
4) 具有制造或销售招标设备的业绩,使用良好,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5. 被邀请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9:00]至[16:30]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标书费500元,标书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6月 28 日09:00之前递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汇票的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并将相关凭证与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在开标前递交。
8. 定于2012年6月 28 日09:00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索要报名表格进行登记,填写完后加盖公章回传至下述传真或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