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牟县2012年度郑州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郑发改农经[2012] 2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工程共解决中牟县7个乡镇50个村庄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新建集中供水工程6处(新建八岗镇集中供水厂1处,利用现有水厂管网延伸5处),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机井2眼,新建清水池1000立方米、管理房、泵房、井房、加氯间825平方米,安装水泵5台(套)、二氧化氯发生器2台(套)、变压器1台(套),铺设管道47.6万米。
2.2招标范围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划分为建筑工程(含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供水管道采购工程(Ⅰ标段)、供水管道采购工程(Ⅱ标段)及工程监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建筑工程
第二标段:供水管道采购工程(Ⅰ标段)
第三标段:供水管道采购工程(Ⅱ标段)
第四标段:监理标段
工期要求:第一、四标段工期为135日历天
第二、三标段工期:达到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4)企业2009年6月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第二、三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产品须具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近三年(2009年6月11日以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的投标。
第四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4)企业2009年6月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 企业应具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5日上午9时整。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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