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宁市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设备、辅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锅炉设备、辅机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锅炉设备、辅机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工程项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卧式)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3.1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和提供1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系统。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燃气热水锅炉系统的初步设计及详细设计(包括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设备选型/制造、供货、包装和运输等,及相关设计的设计提资,负责整个系统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验收、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投标方应对其设计的系统的完善性、安全性和功能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3.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不限于):下述所列设备若不能满足系统的完整性,需增加设备时,投标方须无偿配供。供货范围包括锅炉本体、锅炉鼓风机、仪表、阀门、燃烧器、燃气阀组及配件、锅炉仪表及控制装置,省煤器(根据需要配置)、烟囱(考虑支架及生根)以及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技术资料。
3.2.1 提供燃气管路上调压阀、过滤器、紧急切断阀和调节阀等设备。
3.2.2 锅炉水系统进出口阀门、进口止回阀。
3.2.3 锅炉设置必要的****门、人孔门、清灰门和烟道门。
3.2.4 锅炉钢底座与平台扶梯。
3.2.5 锅炉本体保温及防护包括制造厂预安装部件及现场安装所需全部保温和防护材料及紧固件的设计供货。
3.2.6 锅炉考虑自带烟囱,烟囱高出屋面3米,距离地面约11米,及配套支架、防雨设备等。
3.3 备品备件均按照随机备品备件(满足两个采暖季维护需要)。
3.4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
4.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前。
交货地点为海湖新区热力管网建设工程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1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日9:00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2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2日9: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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