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三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3-7-1
一、招标条件
受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三期)设备采购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
包一:水环式真空泵及配套设备
包二:手动阀门、电动阀门及配套电控箱
包三:瓦斯抽放泵站水质处理器及循环水泵、冷却塔、冷却水箱
包四:隔爆真空配电装置等供配电设备
包五:监测监控系统
包六:低浓瓦斯输送安全保障系统
交货地点:山西沁水县郑庄镇河头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机构(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设备;
3.3所供设备必须是原制造厂生产的技术成熟的原装新产品,任何改装或拼装,翻新的设备或新研制开发成功尚未经过实际使用的设备均为不合格的设备。所提供设备的材料、元部件是优质的合格产品;
3.4非本厂生产的配套产品,须有原厂生产制造厂的授权书;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有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开标前提供,未出具的视为无效投标);
3.7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投标单位的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煤安标志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其中
包一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制造大型水环真空泵的能力和经验,并具备相关****。
包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制造压力管道元件A1、A2、B级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包三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化学品经营资质。
3.8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在近几年安装、调式、使用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3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且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延误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