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庆市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在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明确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内容,包括全市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等12大类。
——消防。检查公众聚集、公共娱乐、人员密集、物资集中、“多合一”和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的“六类场所”的设备设施设置、消防设施运行等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场所监管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检查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区专项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加大对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公交运营、出租车、网约车、危险货物运输、水上交通专项治理力度和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等。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查各类违规行为,突出预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
——非煤矿山。集中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重点油气站场安全管理、钻井修井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专项整治。
——烟花爆竹。检查经营场所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打击和取缔无证经营、临时设摊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等。
——民用爆炸物品。检查民爆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等非法行为情况等。
——特种设备。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居住小区的电梯、客运索道等监督检查;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钢瓶、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情况等。
——教育卫生。主要检查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民办教育机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市级医院及各类民办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建筑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检测、维修保养及管理情况等。
——城镇燃气。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城镇燃气管道、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工贸。检查铸造、发电、造纸等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安全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紧盯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规定追究责任;各县区要加大检查频次和督查力度,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将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问题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治本之策。此外,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热线的作用,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非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