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期浙江省计量校准机构备案有效4年期满后,该院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于今年9月12日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就该院计量校准机构备案事宜提交了相关材料。
这次备案内容是该院18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其中140项为最高计量标准,48项为次级计量标准),其所开展的各种校准活动涉及到了几何量、热学、力学、电磁学、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声学、电离辐射、物理化学等计量专业。
9月底 ,经过省局、市局两级审批,该院188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全部通过了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校准机构备案的行政批准,并获得计量校准机构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