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2018年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工作作出了重大调整,由原承检机构抽样改由各县(市、区)局负责抽样工作,全面实施“抽检分离”。市质检院全力配合各基层局,做好技术支撑,顺利完成2018年第3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工作,涉及开关、眼镜、断路器、水嘴等41类产品614批次任务。
一是规范抽样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督抽查工作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抽查实施方案、生产领域抽样手册等规定执行抽样工作。
二是做好视频监控指导工作。抽样工作实行全程视频监控。抽样前告知企业抽样工作全程实行视频监控,抽样时完整记录抽样工作全过程。视频监控设备因故未能工作时,抽样人员采取拍照等方式对抽查样品及其可能影响抽查结果的情形进行现场取证。
三是及时录入信息。每日抽样任务结束后,该院及时将抽样情况录入e-CQS系统;如有未抽到样品、拒检以及涉嫌假冒、无证等情形的情况,均全部及时录入相关情况信息。(市质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