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公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建集团”)已于2019年2月12日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集团”)签订《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就中核集团吸收合并中核建集团事项进行了约定。
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核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61.78%的股份,中核建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此次吸收合并实施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为中核集团,国务院国资委作为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此次吸收合并后,中核集团拟承继中核建集团持有的中国核建股份数约16.22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8%,将触及要约收购,此次吸收合并尚需中核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