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今天(15日)在京表示,我国核电机组总体安全业绩良好。国家将进一步促进核电安全、高质量发展。
在“4·15”我国第4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上述三部门介绍了我国核电发展情况并联合启动“媒体核电行”活动。
世界核运营者协会(WANO)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核电机组的运行指标中80%以上优于世界中值,70%以上指标处于国际先进值区间,且呈持续提升趋势。
国家核安全局介绍,近年来,我国核能核技术利用和核安全水平取得很大进步。截至2019年4月,我国核电机组已安全稳定运行累计300余堆年,未发生过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总体安全业绩良好。
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郭承站说,核电是国之重器,核电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史立山也在启动仪式上表示,核电是高效、低碳、清洁的优质能源,是战略性的高技术产业。核电也是调整能源结构、保证能源供给、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措施。
史立山说,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大量燃烧煤炭是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利用核电、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能源,向绿色高效低碳方向转变是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防科工局应急安全司副司长黄敏表示,作为核工业的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局将推进核工业发展与安全两个目标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核安全、核应急、核安保和公众沟通,确保核工业安全发展。
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到2020年,中国大陆运行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2017年,全国人大出台的《核安全法》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明确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核设施营运单位及核设施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核安全相关信息”“就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事项征求公众意见”,这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家核安全局表示,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中央政府部门督导、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核安全公众沟通机制,也将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美、俄、欧、日等国公众参与通用做法,进一步加大核电厂开放力度,增进社会公众对核电、核安全的认知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