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特宏阀门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请对温龙环罚字[2017]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经审查,符合修复条件,拟同意对该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1日
电话:0577-86968317
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3楼
邮编:325058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19年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