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青岛石化公司生产的2161吨低硫船燃顺利在青岛大港海关通关放行,进入中石化燃料油公司海关监管仓库,这是国内一般贸易低硫船用燃料油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后,中石化首批出口的低硫船用燃料油。
今年4月28日,国家商务部宣布对低硫船用燃料油实行配额制管理,青岛石化公司高度重视,积极与总部炼油事业部、生产经营管理部以及联合石化公司联系协调,主动作为,在5月11日低硫船燃一般贸易出口许可证下发后,于当天完成2161吨低硫船燃的报检发货。12日,青岛石化与联合石化共同和大港海关沟通,大港海关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出“集出分供”监管模式,大大缩短通关时间,打通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的“最后一公里”,顺利完成了通关放行。
“公司生产的低硫船燃在国家实行配额制管理后能够顺利出口,依靠总部有关部门、联合石化、燃料油公司的大力支持,也和大港海关、商检公司的优质服务分不开的,这为企业促生产、闯市场提供了更大的信心和动力。”青岛石化发展计划部副经理林永森说道。
下一步,青岛石化公司在“百日攻坚创效”行动中,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机遇,优化生产,为完成奋斗目标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