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李某某三人在2010年1月至4月间,驾驶三轮车,携带气焊机,在聊城市东昌府区、莘县、阳谷县、冠县、茌平县等地搜索农用机井,用气焊机将机井泵头割下,砸烂后当废铁卖掉,合计价值达9200元。这三人虽然每次获利不大,却给农田灌溉造成巨大损失,4月份一次作案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在偷泵头的过程中,三名盗贼见什么偷什么,包括塑料布、电缆等,而且车上还带着渔网,路过别人养鱼的鱼塘,都不忘撒上一网鱼带走。
近日,经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罚金4000元;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4个月,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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