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新水泵出问题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0元。
今年10月底,大荔县工商局接到辖区高明镇李某的申诉,称其于今年10月5日在县城自强路王某处,以2100元的价格购买水泵一台,使用后,发现出水量与实际不符。后经厂家技术人员维修,仍未达到出水标准要求。李某再次要求进行维修,一直未得到厂家答复,便找到经销商,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相关费用,遭经销商拒绝。
工商人员调查后,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经销商答应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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